关于慈禧的历史只是:慈禧究竟有多少私房钱?

清朝很有钱吗?至少在雍正时期比较有钱。

原因是雍正提倡节约,凡是不急之务,除了河防、海塘等,其他需要花费巨资的工程,基本上都叫停。

除了厉行节约,雍正还在内阁之东特设了一个“封桩库”,收缴到的所有赃款以及结余,都存在这个库里,到年末能有三千多万两白银。

朝廷又令各省“正供籴米随漕而入”,因此国家粮库里的粮食也很充足,可供二十余年之用。

到了同治时期,花钱开始大手大脚,同治皇帝曾用手写的条子到户部取银,想取多少取多少,户部见条付银,不敢不付。

到了光绪时期,国库的钱越来越少,财政越来越困难。

户部的存银仅二百万两,而每月需要发放的八旗兵饷,就需四十八万两,虎神营(义和团起义时,清政府在北京编募的禁卫军,主要用来镇压革命群众,也打击一些洋人)的兵饷则需一百多万两。

国库所存之银,仅够发三个月兵饷,负责兵饷发放的官员,常常望着屋顶叹气。

令人意外的是,庚子年八国联军入京时,国库的存银一下子猛增到五百万两,原来是当时朝廷以军需紧急为由,令各省凑集饷银所致。

众所周知,光绪十二年重建颐和园,是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三千万两搞定的。

鲜为人知的是,颐和园的维修经费,则是靠征收“土药税”解决的。

“土药税”其实就是鸦片税,是清代对国产鸦片所征的税,1885年开始征收。

第二次鸦片战争后,清政府开放烟禁,对本国所产鸦片,以“土药”名称列入税目征税。

征收税率各省不同,每百斤最低抽白银20两,最高抽55两,每年可征税一百四十多万两,仅上交户部三十万两,其余的归了颐和园,用于颐和园维修等。

慈禧太后在颐和园驻园期间,每天花掉一万两,据说这笔钱,也从土药税里开支。

光绪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,醇亲王奕譞(溥仪的爷爷)挂了,修祠、造坟等等,花掉五百万两银子,仅祠里的九莲灯就花了九万两。

这笔钱,全由国库买单。

拨款的文件是内务府发的,户部虽然觉得不合理,怎么能由国家买单呢,但也只能接文即付,“不敢驳诘”。

在“州县杂费报销”这块,“尤不可究诘”。

比如,有个人曾任涞水县令,提到涞水每年可收牛羊税六百两,上缴国库的仅十三两,藩司署费二十四两,道署二十两,州置十四两,剩下的全部进了官员的私人腰包。

由县里发的驿站费,每月有三百两,而仅需开销五十两,一年下来结余数千两;

税契一项,每年也能收数千两,仅上报一百两,余下的,也都进了官员的私人腰包。

当时有个叫廷杰的布政使,打算将税契全部上缴国库,县官却千方百计阻拦,还搬出天津的“成法”,说什么天津每年收税契三万,仅上报数百两,和那旮旯相比,咱们简直对国家太够意思了。

凡是京师搞大工程,必先派勘估大臣去勘估,勘估大臣必带随员,勘估结束后即派承修大臣,承修大臣又派监督。

具体承建的木厂,由承修大臣指派,领到的工程款,至少三成落入了承修大臣腰包,然后监督得一成,勘估大臣得一成,其随员得半成,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共得一成,经手又得一成,“实到木厂者仅二成半”。

工程款并不是一次领完,而是分多次交付,要一年多才能领完,每领一次,上面那些人都要瓜分一次。

大的工程如祈年殿,至少需要一百六十万两,太和门至少需要一百二十万,从内务府开始层层克扣,最后到施工者手里,能有十分之一就不错了。

其中落到太监手里的最多,几乎达十分之六七,比如有一年光绪要去天津阅操,南苑亦预备大阅,需要建营房若干,报销的一百六十万两银子,李莲英一个人就得了七十万。

大内的费用,由户部拨给内务府,同治乙丑定为每年三十万两,后来又增加了三十万两。

这么多钱,内务府仍觉得不够花,每年还到户部额外支取二三十万两。

光绪癸巳,户部堂官参了内务府堂官一本,参他花钱太不知道节省。

当时的户部尚书福锟兼着内务府堂官,被参后受到处分。

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那以后没多久,大老板就降旨,以后每年给内务府再增加五十万两。

户部每年向慈禧太后“进贡”十八万两,向光绪皇帝“进贡”二十万两,名曰“交进银”。

光绪那二十万,二月初给他,慈禧太后那十八万,则分三次付清,一次是端午节,一次是中秋节,每节交五万,年终交其余的八万。

不知这些银子,是不是给他们的私房钱。

大内也有银库,存银达一千六百万两。

而慈禧太后攒下的“私房钱”,究竟有多少?

《清稗类钞·度支类》说:有黄金三万两。

《十叶野闻》记载:“慈禧所自积之镪,或言计过二百兆两(2亿两)。”

对晚晴宫廷无不熟悉的英国人赫德也曾确凿地说过:“”在光绪初年时,她所积蓄就已有2万万两。

她这么多“私房钱”,怎么花?

只有某年赈四川灾,她表示出银五万两,但却要户部先垫着,叫他们在给内务府拨款时扣除。

可是后来,户部倒是垫了,钱却没扣,实际上这笔钱,由户部替她出了。

庚子国难,八国联军攻占北京,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仓皇逃到西安,在那里呆了将近一年,经过艰难的谈判,与列强达成《辛丑和约》,侵略者才“允许”他们回到北京。

与之前的仓皇而逃相比,此次回銮可谓从容不迫、风光无限,仅在路上就花了93天,共花银子一百九十多万两。

其中外省“协议解决”了七十八万两,从赈捐款里提了五十多万,从善后局支了二十多万,从南三府地丁银中拿了三十多万。

这些银子,具体是怎么花的呢?

这路人马,白天每走一段都要吃饭、休憩,这样的地点名曰“尖站”,招待结束后,每个“尖站”报销的银子,最少二万八九千两,多的达四万两。

白天要吃饭、休憩,晚上则要住宿,住宿的地方叫“宿站”,每个“宿站”报销的费用,三万八九千至四万余五万不等。

这样的大清,岂能不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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