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星红旗五颗星的含义简短,国旗五颗星的由来

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,四颗小星代表工人、农民、知识分子、民族资产阶级。

即 士农工商,但是依照共产意识形态,顺序被改为 工农士商,

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,并各有一个角尖,正对大星的中心点,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。

五星红旗五颗星的含义简短,国旗五颗星的由来

历史上,五星红旗作为国旗是如何确定的?

随着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,全国性政权的建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。1949年6月16日,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、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。同年7月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新民报》、《大众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等各大报纸连续刊登《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》。启事中列出国旗图案的注意事项包括:中国特征(如地理、民族、历史、文化等);政权特征(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);形式为长方形,长阔三与二之比,以庄严简洁为主;色彩以红色为主,可用其他配色。最终,初选委员会共收到2992幅(一说3012幅)国旗图案。其中,郭沫若、陈嘉庚等新政协筹备会成员也提交了他们设计的样稿。这些应征图案在临时选阅室内进行了展示,初选委员会从中精选出38份草图, 并将之汇编入《国旗图案参考资料》,提交给新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决定。

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,委员们围绕国旗草图展开充分讨论、协商。期间,来自浙江瑞安在上海工作的曾联松所设计的“复字32号”“红底五星旗”样稿渐获多数委员认同。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,9月25日晚,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纪年、国都协商座谈会。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,会议研究决定将“红底五星旗”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,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。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,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。 1949年9月27日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、纪年、国歌、国旗的决议》第四点规定:“全体一致通过: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,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。”

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也确认五星红旗的国旗地位。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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